渔人非渔“人”的渔翁

作者:渔人2008-08-1300:29:31发布于:博客中国分类:默认分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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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用渔翁的手段去渔人,对于我来说是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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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我写这个话题时,忍不住笑了,题目好象绕口令,令人费解,只因为最近有位网友给我留言,说“我不支持你是因为你的名字,想做渔人的渔翁”,在此本人只能喊声:“冤枉”!

前年我购置了一台电脑,去年八月装的宽带,每日于各大新闻、博客网站浏览,消磨了不少时日,后来学习五笔打字,试着在博客网开了博,不久,又发现了博客中国块地方不错,就试着填写资料,当填到专栏用名时,突然一个朋友打来电话,约我星期天出去钓鱼,我随口答应了下来,顺手在专栏用名上填上了渔人二字,当我把资料提交后方觉这个笔名不理想,想更换却不知道如何更改,转念一想,这不过是个笔名,不必太当真,就沿用至今。

用渔翁的手段去渔人,对于我是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。本人自幼胆小、怯懦,如果说不帮人这有可能,但去害人,一没这个本事,二没这个心思,生活中倒是被别人“渔”了几次。平日里处卑位居陋巷与烟酒为伴,兴致来时信手写些不古不今、不中不洋、怪怪奇奇的东西,几次投稿,石沉大海,也就没了那份心事,倒是积下几本日记,不想屋潮本烂,字迹模糊已不可辩,于是这些东西就到了它该去的地方——垃圾箱里睡大觉去了。

“人生苦短,去日苦多”,人生的意义各有各的解释,但无外乎吃穿二字,无论再伟大的人物,都逃不脱这二字的约束。本人欲望不多,抽三块五块一包的烟与三十五十一包的烟、喝十块八块的酒与喝三百五百的酒无多大区别,肉不过三五口,多了就腻,有一份收入节省着花也就别无它求,因此名利富贵与我如浮云。但人决不能将自己等同于动物,人这所以为人,他有操守、有原则,我的操守与为人原则是对父母孝,对妻子忠,对朋友诚,宁说十句真话,不说半句谎言,我博客中的某些观点可能不正确,但绝对是发乎中而形于外,其言也许荒谬,此为智力所限,但决无半句欺心媚上之辞。

博客中国是个名家汇粹之地,每次打开网页都会望大洋而兴叹息,正所谓“近朱者赤,近墨者黑”,通过近一年的观摩学习,笔者也觉提高不少,在此向各位专栏作者与常来本人博客的诸网友问好。

本文作者:渔人

文本出处:博客中国

链接地址:http://abc66.blogchina.com/58779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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